申请编号:  查询码:
 

欢迎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依申请信息公开系统。本系统只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公开申请,不受理公众问答、监督投诉等。为提高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效率,申请人在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申请的提交

申请人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为使申请得到及时准确的处理,请按照下列要求提出申请:

1.详细、真实、准确地提供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有效证件等信息;

2.尽可能详尽、准确地描述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内容,并提供可以确定相关信息的线索(如文件标题、发文字号等);

3.明确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

4.一张申请表只填写一项申请内容;

5.受理状态的申请不能进行信息修改,只能撤销。

如申请人未能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申请,可能因申请不符合法律要求或申请不明确等原因而导致申请被退回或无法及时得到处理等情况。

二、隐私保护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尊重和保护申请人的个人隐私。除非根据申请人本人授权或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不向任何第三人公开、提供或透露申请人的信息及其申请公开事项内容。

三、义务和责任

申请人对申请答复内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申请人恶意修改和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供的信息,申请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

申请人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依申请公开在线系统成功提交申请后,将得到一个申请编号和查询密码,请务必妥善保存。此申请编号和查询密码将成为申请人查询依申请信息办理状态的重要依据。因申请编号和查询密码保管不善而对申请人、第三人造成损害,由申请人负全部责任。申请人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申请编号和查询密码的情况,请立即告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须知。